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建校于1958年,是国家首批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是全国百所高职示范校之一,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2015年以来,学校成为北京政府推进的高档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改革试验学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一带一路国家职教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设单位,教育部批准的士官生教育基地等,承担了一批重大职业教育改革任务,在多个范围获得了全国50强称号,2018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就一等奖,学校综合办学实力和水平坐落于全国高职院校前列,体现了好的办学效益。
依据学校进步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员工。
1、招聘职位
。
2、面试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具备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专业常识和专业技能;
具备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拥有招聘职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
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人力社保局引进非京生源条件,非应届毕业生需要具备北京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3、招聘程序
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同时在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人才招聘版块中发布。
面试报名
面试职员按需要请登录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创建简历,简历内容需健全并与本人状况一致,简历成功填写后面试相应职位。每个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15日
考试程序
1、初试
简历筛选通过职员均可凭有效证件参加初试,初试时间及有关安排将发布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通知栏处,敬请查询。
初试主要使用笔试方法进行。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初试时须提供反映个人状况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人事处和招聘职位所在部门一同对面试者进行资格审察。证明材料包含:户口簿、身份证、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和科研成就、获奖证书、科研立项、结题证书等。
2、复试
复试依据职位及专业特征采取面试和试讲方法进行。复试人选依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根据1:3比率确定,达不到规定比率时按实质入围职员进行复试。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依据招聘的学科专业状况组成相应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对复试职员的资格复审、复试考察工作,按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网站权重合计形成复试职员综合成绩,并对每位复试职员提出综合评价建议。
体检和政审
拟聘用职员根据《北京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成本自理;人事处负责拟聘用职员政审工作。
公示拟聘职员名单
学校听取聘用考核小组综合评价建议,经院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职员名单后公示。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职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4、有关说明
依据《北京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推行方法》规定,面试者在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职员,一经查实,终止聘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面试者本人负责。
对不按时参加考试或体检的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者本人缘由,不可以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只接收面试者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中创建并成功提交的简历,其他渠道投递简历无效。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面试职员应保证所留邮箱有效,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邮箱、电话联系不畅导致没办法公告面试职员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5、联系方法
主管部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
通信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邮 编:100176
联 系 人:佟老师 电话:
邮 箱:
原标题: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通知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聘计划表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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